阳明学的创发,一方面是在学说逻辑上对道学内涵的深化,另一方面则在理论范型上充分开掘出了道学义理所含蕴的可能形态。
厉行者不必知名,诈伪者得播令誉。高似孙《子略》论,亦言其杂取道法。
盖谓眸子传神,其理微妙,可以意得,而不可以言宣也。汉末豪俊并起,群欲平定天下,均以英雄自许,故王粲著有《汉末英雄传》。毓与邵同定律,于刑律均有著述。神之征显于目(邵曰:征神见貌,情发于目),蒋济作论谓观其眸子可以知人。后人于魏晋玄学家均谓长于名理,失其原义矣。
后汉晋文经、黄子艾恃其才智,炫耀上京。合观上文,嘏所善谈者名理。李丰楙:《朱子家礼与闽台家礼》,收入杨儒宾主编《朱子家学的开展:东亚篇》,台北汉学研究中心,2002年。
专制中国并非靠法律治国,而是靠礼教治国[30]。它大约成书于1771年,由《书启合编》、《家礼集成》、《应酬宝要》、《类联新编》四集组成。中国虽没有神父那样的专职礼仪专家,但民间礼仪却生活传承不辍,有条不紊。但是在引用朱熹的规定时,加上了凡品官之家几个字,这意味着平民仍然未获得建立家庙的法理依据。
试以《酬世锦囊》为例略加说明。为了在中国传教,利玛窦、汤若望、南怀仁等耶稣会士,容许中国教徒保持祭祖传统,结果大获成功。
[31]这应当是中国传统礼仪文化给西方留下的基本印象。1721年康熙皇帝获知此禁后,下诏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,禁止可也。[22] 〔葡〕曾德昭:《大中国志》,第77-78页。[5] 宗福邦、陈世铙、萧海波主编:《故训汇纂》,商务印书馆,2003年,第1805页。
这并不是说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被这些繁文缛节束缚住了,而是说,这些礼节因时因地的,就像节日的盛装每逢节日就得穿上,中国人靠自己的本能,可以准确地知晓何时该用礼节。父母丧葬,衣衾棺槨,但尽诚孝,称家有无而行,此外或大作佛事,或盛设宴乐,倾家费财,俱于死者无益,约长等其各省谕约内之人,一遵礼制。儒家将礼乐概括为中国的根本。科大卫、刘志伟:《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: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》,《历史研究》2000年第3期。
金文和简帛文字中也是如此,例如,《王子午鼎》、《王孙钟》、《沇儿钟》中的惄于威义,《叔向父簋》中的威义,均指威仪。历代王朝,与地方政权、周边族群建立有羁縻、藩属、朝贡等不同形式的政治关系,礼仪制度无疑是一条重要的纽带。
[22]3、美国传教士明恩溥(Athur H. Smith,1845-1942)。[21]在客人告辞时,都一起向主人行通常的礼,对他给予的款待表示感谢,他则送他们到街上。
但是自宋代开始,以司马光、张载、朱熹为代表的士大夫,在倡导庶民通礼的同时,也倡导平民立家庙,谓之祠堂。上博简《天子建州》礼者,义之兄也,裘锡圭先生认为义当读作仪[7]。本文试图在前贤基础上再加辨析,略陈管见。另外,从中西礼仪之争的视角,也可以对此问题加以说明。是否允许中国教民祭孔,成为中国礼仪之争的一个重要内容,也成为西洋学堂与传统书院之间的冲突焦点。 (原文载《江汉论坛》2020年第1期,第97-104页。
1645年,罗马教皇发布通谕,禁止中国教徒祭孔祭祖,不准在祠堂和家中摆设祖先牌位,只允许在死者灵柩和祭台上安放牌位,以鲜花和香烛祭奠。结果,嘉靖皇帝下诏,一是强令品官必须建立家庙,二是允许天下臣民祀始祖。
第二,百姓日常生活越来越礼仪化,这是礼制下移的结果,是士大夫们通过庶民通礼、宗族祠堂、家礼家仪、乡规民约等方式合力塑造的结果。这个民族的天才,把西方只在宫廷和外交上才使用的繁文缛节,变成了人们日常交际的一部分。
日祭,月祀,时享,岁贡,终王。礼仪只是礼的表现形式或具体仪式,其含义明确而单一。
刘永华:《明清时期的礼生与王朝礼仪》,《中国社会历史评论》第九卷。如隋朝有《开皇礼》《仁寿礼》和《江都集礼》,唐代有《贞观礼》《显庆礼》和《开元礼》,宋代有《政和五礼新仪》,明代有《大明集礼》、《大明会典》,清朝有《大清通礼》《皇朝礼器图式》《满洲祭神祭天典礼》《大清会典》,等等。西方近代民族国家出现之后,各国打破了中世纪以来罗马教皇至高无上的宗主地位,取得与教皇同等的外交地位。这些阅读、传抄和运用礼仪手册的礼生,便是相关礼仪的传承者和传播者。
华夷之辨的根本底蕴,是王道教化,即所谓声教。[41]王振忠:《明清以来徽州的礼生与仪式》,《传统中国研究》第八辑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1年,又以《礼生与仪式:明清以来徽州村落的文化资源》为题收入氏著《明清以来徽州村落社会史研究》,第138-181页。
进入专题: 礼仪之邦 礼生 日用礼书 。自宋代以来,中国文化出现两大趋势:一是内化,或斯文化,社会由武转为文,宋明理学作为意识形态和人生哲学深深地影响中国人的生活。
椎髻、箕踞、披发、左祍等等,被认为是蛮夷而非华夏汉族的文化符号。即使非常穷的人也要努力工作来供养父母直到送终。
宋明以降,中国越来越重视和强化礼仪,逐步走向一个礼仪化的国度。另外要指出的是,宋明以来对礼仪的重视,并不意味着对礼义的忽略,两者都得到传承。正如《礼记·郊特牲》所说,礼之所尊,尊其义也。其中与民间礼仪活动有关的内容也非常丰富,例如,冠婚丧祭之礼、宴客之礼、见面之礼、帖式、尺牍、对联、称呼、祭文、丽句锦言,等等,应有尽有。
天主教的《罗马礼书》《亡者日课》《罗马弥撒经书》等,是其礼仪指导性文本[29]。可以说,经过宋明理学家和礼学家们改造过的中国民间社会,平民百姓也已经像上古、中古时期那样,自觉地遵从非礼勿视,非礼勿听,非礼勿言,非礼勿动的处事原则了[40],这正是明清传教士们看到的异域图景。
如称吾国为礼仪之邦,无异于说中国人只会打拱作揖。部分礼生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(如落第书生、坐馆冬烘),而大部分人则可能识字不多,受教育程度有限。
所谓礼仪之邦,并不只是中国人的自称自雄,而是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对比中,由域外眼光为中华文化做出的定位。正如孟德斯鸠所说,中国人把宗教、法律、风俗和礼仪混在一起,这四者的箴规就是礼教。